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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十三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 2017-01-21 10:28:52   工作方式: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发展新型墙材是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我国经济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本规划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省制造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以及《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要求,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状况及新型墙材行业的发展实际而编制,作为指导今后五年全省新型墙材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全省发展新型墙材工作紧密围绕国家和省相关法规政策,大力发展节能、节地、利废的新型墙材,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着力推动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统筹推进城市“禁黏”和农村“推新”,全面超额完成了“十二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新型墙材开发利用总体水平继续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2015年,全省新型墙材产量307亿块标砖,新型墙材生产比例达到83.5%,比2010年分别增加25.02%和4.67%。“十二五”期间,全省涌现了一批规模大、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水平先进,产品质量、经济效益良好的生产企业。共建立省级示范线15条,培育省级龙头企业22家,有20家企业共获得了50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落后产能淘汰工作进一步强化。“十二五”期间,先后制定实施了《全省2010~2012年烧结砖行业整合改造控制计划》和《2013~2015烧结砖行业整合改造控制计划》,累计关停淘汰黏土烧结砖企业486家,淘汰落后产能140亿块标砖,淘汰率达到42.3%,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和省政府下达关停黏土烧结砖瓦窑的任务。

  ——城乡推广应用市场进一步拓展。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城市城区建设工程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实施方案》,实现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城区建设工程项目全面“禁黏”。2015年,新型墙材使用比例达到86.2%,比2010年增加6.2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全省开展村镇民房新型墙材应用试点示范,培育农村应用示范项目12个,全省农房建设新型墙材使用超过6.5万户,建筑面积约1315万平方米;实施了1个农村节能建筑示范村、9个农村节能建筑推广村的联合国节能砖与农村节能建筑转化项目。

  ——绿色发展成果得到进一步显现。通过《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新型墙材转型升级》等重大课题研究,编制《绿色墙体材料技术指南》等技术标准,促进了新型墙材行业绿色发展。“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生产新型墙材约1400亿块标砖,保护耕地12.89万亩,节约标煤142.4万吨;利用各类废弃物资源2.77亿吨,分别减少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放1.2万吨和356万吨;完成了能耗下降20%的任务。

  ——基金调控杠杆作用进一步发挥。5年来,全省累计征收墙改基金比“十一五”增长42.17%,返退墙改基金同比增长70.12%;省级下达各地墙改基金扶持计划同比增长91.80%,有效带动社会投入新型墙材产业的资金达64.07亿元,同比增长1.69%。

 (二)存在问题

  一是行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有待提高,相关部门对墙材行业消污纳废政策扶持不足、支持力度不够,企业缺乏相应技术支撑;二是行业龙头企业少,低水平重复建设、低端产品产能过剩现象突出,落后产能淘汰和“低小散”企业整治难度加大;三是企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意识比较薄弱,绿色发展任务艰巨;四是新型墙材创新发展滞后于建筑方式变革的要求,符合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建筑要求的新型墙材发展缓慢;五是农村地区推广应用新型墙材的政策和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为全省墙改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一)需求侧变化带来的机遇

  循环经济发展带来新机遇。新型墙材产业可以有效处置建筑垃圾、淤(污)泥和各类工业固废,使之成为生产的重要资源。提高新型墙材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将为循环经济和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建筑方式变革带来新市场。《浙江省深化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151号)明确提出,自2016年起,全省每年新开工建设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面积应达到300万平方米以上,并逐年增加,每年增加的比例不低于10%;自2020年起,全省每年新开工建设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面积应达到500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单体装配化率(墙体、梁柱、楼板、楼梯、阳台等结构中预制构件所占的比重)应不低于15%,并逐年提高。到2020年,力争建筑单体装配化率达到30%以上,建造方式的变革为新型墙材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

  新型城镇化带来新需求。2015年全省城镇化率仅为65.8%,与世界主要经济体发展相比,全省城镇化进程远未完成。预计今后5年有5~10个百分点的发展空间,为新型墙材发展提供了市场容量。

  (二)供给侧改革带来的挑战

  行业发展模式亟待转变。墙材企业发展创新能力不足,缺乏现代工业的发展理念,项目建设缺少整体规划和规范建设,行业存在低水平重复现象。

  行业组织结构亟待改变。多数企业规模较小,主要依赖低端产品、低成本劳动力和资源环境消耗低效发展,缺少能够引领发展的大企业、大集团。

  绿色墙材发展亟待加快。“十二五”末,新型墙材中传统产品占比超过六成,而板材类产品占比不到7%,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要求的部品化、预制化和装配化产品不多,难以满足绿色建筑发展的需求。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加快“两富”、“两美”浙江建设为发展目标,以“两禁止、一淘汰、三提升”为工作主线,通过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产业融合,充分发挥新型墙材作为循环经济发展节点产业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有机组成部分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墙材行业供给侧改革,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和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通过巩固城市“禁黏”、深化农村“推新”,统筹城乡建设新型墙材推广使用,全面实现新型墙材行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监管。以市场为导向,倒逼企业加快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淘汰,加速低端产品向中高端产品转变。积极发挥政府调控作用,健全完善产业发展引导、扶持和监管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创新、创业”,通过技术标准、产品标准、环保标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防止盲目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全面推进墙材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坚持绿色发展。将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作为新型墙材发展的基本途径,高效循环利用资源,倡导清洁生产方式,改善产品使用功能。鼓励新型墙材企业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生产绿色墙材;支持新型墙材企业走低消耗、低能耗、轻污染、多功能、再循环之路,以绿色发展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创新发展。完善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行业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加速培育创新人才。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智能制造的转型。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和“低小散”企业,有效引导行业开展组织结构调整,促进“互联网+”带来的商业模式与管理创新。

  ——坚持差异发展。找准发展优势、市场定位和发展重点,推动区域差异发展和特色发展,形成各具优势的产业体系。立足地方资源禀赋,在保障发展的同时保护资源,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发展道路,实现新型墙材产业合理布局、有序发展。

  ——坚持统筹发展。进一步强化城市城区建设工程项目“禁黏”工作的督查力度,巩固城市城区全面“禁黏”成果;加大城镇新型墙材推广使用力度,加快农村新型墙材推广使用步伐,通过城乡联动,全面推进新型墙材使用。

  (三)发展目标

  至“十三五”末,全省新型墙材生产比例达到90%以上,城镇应用比例达到92%以上;农村应用新型墙材自建房占农村自建房总量比例达到30%;淘汰烧结墙材轮窑生产工艺;按照“淘汰产能50%以上”减量置换原则,实施烧结墙材改造提升;培育省级新型墙材龙头企业20家以上;取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新型墙材企业100家以上;新型墙材生产能耗下降10%。

  通过重点推进“六大工作”、开展“三大示范”,实现“三个率先”的发展目标。即:推进绿色发展、化解过剩产能、提高发展质量、培育龙头企业、强化规划布局和拓展农村应用 “六大重点工作”,开展绿色墙材企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自建房新型墙材应用“三大示范”,在国内实现淘汰烧结墙材轮窑生产工艺、新型墙材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全面推进农村建筑市场新型墙材使用“三个率先”。

  工作重点

  以“两禁止、一淘汰、三提升”为工作主线,持续抓好城市“禁实”、城区“禁黏”,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努力提升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提升基金管理水平、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一)推进绿色发展

  积极开展绿色墙材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两大示范,在国内率先全面实现新型墙材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目标。

  1.推广绿色墙材

  贯彻《实施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推动绿色生产,引导绿色消费。通过“政用产学研”协作,发挥政府、市场、产业、学校和科研单位不同社会分工在功能与资源上的优势,开发生产满足绿色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新型墙材。在2017年底前培育绿色墙材生产示范企业10家以上,引导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定工作,提高绿色墙材在新型墙材生产和建筑应用中的比例。

  2.加强清洁生产

  支持新型墙材企业开发利用适用技术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推广适用于新型墙材生产的能源梯次利用技术装备,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环境管理,降低能耗和排放水平。指导督促新型墙材企业严格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新型墙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标准,重点推广应用窑炉烟气脱硫除尘等技术。

  3.发展循环经济

  合理利用可再生资源,减少对天然资源的使用,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鼓励利用各类工业固废、建筑废弃物和淤(污)泥等废弃资源,生产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新型墙材。在杭州等设区市建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企业10家以上,通过示范引导、以点带面,提高全行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4.实施低碳发展

  开发适合新型墙材生产工艺要求的可燃废弃物利用技术和装备,鼓励企业推广应用清洁能源、生物质燃料以及其它化石能源替代产品,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的排放。开展新型墙材窑炉、锅炉热工效率提升活动,降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水平和碳排放强度。通过产能减量置换,适度发展以消污纳废为主的新型墙材产品和企业。

  (二)化解过剩产能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综合利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制定落后产能淘汰与“低小散”企业整治提升方案,率先在国内全面淘汰烧结墙材轮窑生产工艺。

  一是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嘉兴市、绍兴市于2017年底前,温州市、舟山市于2018年底前,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于2019年底前,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台州市于2020年底前,完成淘汰烧结墙材轮窑生产工艺。轮窑生产工艺的新型墙材企业,2020年底后不再续证。

  二是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重点控制烧结墙材新增产能,在淘汰轮窑产能145亿块标砖的基础上,通过减量置换,将烧结墙材产能控制在225亿块标砖以内。

  三是推进联合兼并重组。支持优势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联合兼并重组,优化企业产能布局,提高生产集中度;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主动压减过剩产能。

  (三)提高发展质量

  一是提高准入门槛。在非烧结墙材领域,新建项目应采用自动化生产工艺,采用高精度电子计量配料系统,高精度自动切割、自动掰板、自动码卸坯、机械包装等工艺技术装备。在烧结墙材领域,工厂建设、技术工艺必须按《烧结砖瓦工厂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规范设计,按标建设、达标生产。

  二是优化产品结构。发展本质安全、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墙体和屋面材料、外墙保温材料,以及结构与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墙板。推进叠合楼板、内外墙板、楼梯阳台等构配件工厂化生产。加快发展利用淤(污)泥、建筑废弃物制备大块化、高孔洞率、自保温及复合保温新型墙材产品。

  (四)培育龙头企业

  引导企业走集约化、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之路。扶持市场竞争力强、有影响力的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行业竞争力;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品牌优势、产品优势、管理优势、文化优势的龙头骨干企业,培育省级新型墙材龙头骨干企业20家以上。

  (五)强化规划布局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各地应当依据当地资源特色、建筑体系、经济发展水平,按照烧结墙材改造提升的要求,制定烧结墙材产能控制计划。金华、衢州、丽水等地区,重点做好烧结制品企业的整合提升,实现烧结墙材向大块化方向发展;湖州、嘉兴、绍兴等地区,重点结合“五水共治”工作,积极开展淤(污)泥资源化利用试点及推广;台州、舟山等地区,重点结合“三改一拆”工作,加大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力度,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杭州、宁波、温州等地区,发挥建筑市场容量大的优势,重点做好产品推广使用和监管服务。

  (六)拓展农村应用

  结合城镇一体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探索政府引导、村民自主、市场推动的建设方式,形成农村建筑市场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合力机制。开展新型墙材下乡服务,建设省级农村自建房新型墙材应用示范项目30个以上,形成一批可借鉴、复制、推广的示范村、示范项目,以点带面,重点推进农民自建房新型墙材使用。积极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农房设计,推进农村地质灾害搬迁、下山脱贫异地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等建设项目新型墙材应用实现全覆盖。

  对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省经信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协调机制,指导推进墙体材料改革工作。加强政策衔接,强化部门联动,组织实施相关行动,督促落实重点任务,协调完善推进措施。各地要将墙改工作列入政府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强对新型墙材创新发展的统筹协调,加强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任务的谋划实施和协调推进力度。强化主体责任,健全管理、监督、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提高行业监管服务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使用墙体材料的行为。

  (二)完善政策保障

  适时调整修改《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完善政策法规保障,依法推进墙改工作;及时修订发布《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明确鼓励、限制和淘汰发展的“三类”产品;制定农村推新实施方案,指导农村新型墙材推广使用;及时修订《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优化专项基金征收返退结算程序;对新列入新型墙材目录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件产品,帮助落实好优惠政策。

  (三)加强技术支撑

  依托大型企业集团、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构建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研究开发科技含量高、利废效果好、节能效果显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技术和装备,做大做强装备企业。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创建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完善墙材行业公共研发、技术转化、检验认证等平台。健全完善新型墙材产品标准,鼓励支持企业制定绿色墙材、建筑部品、建筑构件的产品和应用标准;鼓励支持生产企业与建筑设计、工程建造等上下游产业互动,组建绿色建材产业发展联盟,促进产品推广应用。

  (四)强化基金调控

  进一步加强墙改基金管理,严格执行征收标准和返退程序,不得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加快预收资金返退,确保应缴尽缴、应退尽退。提高墙改基金支持力度和使用效率,加大墙改基金转移支付资金对农村自建房使用新型墙材项目或新型墙材供应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废弃资源利用率高、技术含量高、产品档次高,符合绿色建筑使用要求的新型墙材企业。做好墙改基金支持项目监督检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评价和验收,对补贴资金较多的项目开展专项稽查。

  (五)加大舆论宣传

  进一步加大对墙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微信、互联网平台等新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墙改工作的认知水平,使绿色墙材的生产与应用成为全行业和全社会的共识。对违反新型墙材生产和使用相关规定的单位,加强舆论监督并通报批评。

  (六)发挥协会作用

  充分发挥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行业自律”的功能,发挥好政府、企业、市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行业自律与诚信体系建设;发挥好反映会员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参与协商民主的行业协同作用;积极为企业搭建技术合作、交流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