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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一批典型环境问题!

发布时间: 2021-03-17 16:44:50   工作方式: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近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空气重污染过程,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下发预警提示,要求各地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情况及时启动预警。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突击检查唐山市钢铁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发现河钢唐钢不锈钢公司、唐山金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和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高负荷生产,未落实相应减排要求,并普遍存在生产记录造假问题,有的甚至互相通风报信、删除生产记录应对检查。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赴保定市实地检查再生有色金属冶炼集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发现清苑区中鑫金属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违法排污,也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要求。

为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生态环境部于3月1日派出100个监督帮扶工作组进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聚焦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开展监督帮扶。

截至3月14日,监督帮扶工作组共现场检查企业4030家,发现存在问题企业770家,各类大气环境问题1055个。其中,钢铁行业28个、焦化行业16个、水泥行业203个、玻璃行业34个、建材行业174个、热电行业11个、工业涂装(含家具)行业164个、冶金铸造行业63个、包装印刷行业24个、化工制药行业38个、其他行业300个。在监督帮扶中,发现的典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未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落实停产措施。
唐山全丰薄板有限公司、滨州市阳信恒利新型建材厂、鹤壁市富来陶瓷有限公司等企业在橙色预警期间正常生产,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停产措施。其中,唐山全丰薄板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而交接班记录为“检修”,涉嫌台账作假。

二是未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落实限制生产、减产等措施。
根据相关要求,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鑫汇冶金有限公司在橙色预警期间转炉每日出钢数不大于26炉,但监督帮扶工作组通过调取历史转炉操作相关记录发现,实际出钢数量为45炉左右,远远大于应急响应规定的限产措施。

三是“未批先建”或未取得排污许可证。
焦作市武陟县厚霖新型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违法排污,其正在建设的两座窑炉,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廊坊宸峻家具有限公司、沧州合程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企业仍在生产。

四是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山西同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第三车间烘干窑在生产的过程中,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使用,车间烟气无组织排放。天津盛世联盟节能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一条中空生产线集气管道未连接,风机未连接电源,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五是部分地方存在露天焚烧问题。
焦作、保定、唐山、德州、晋城、濮阳等城市存在露天焚烧落叶或垃圾情况。其中,焦作市博爱县露天焚烧问题较为突出,短时间内发现焚烧火点7处。

针对监督帮扶发现的问题线索,生态环境部迅即交办相关地方,督促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能够立行立改的,应立即整改;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同时,要举一反三、深挖细查、动真碰硬,坚决抓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形成高压震慑。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继续保持严的主基调,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督促指导地方采取综合手段,加大惩治力度。同时,进一步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做好监督与帮扶,帮助地方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切实传导压力,确保治污责任落实到位。

据水泥人网了解,河北省为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严厉打击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超标排污、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3月12日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省市两级执法组聚焦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对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夜查行动。全省共检查企业685家,发现问题264个。

据了解,此次夜查行动实际上是河北省自3月9日重污染天气以来,连续数日组织开展夜查行动的一个缩影。
连续夜查,着力聚焦减排措施落实

此前,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预报,3月9日至14日,京津冀区域未来一周以静稳高湿的不利气象条件为主,易造成污染物的累积和转化。面对京津冀区域连续数日重污染天气,3月9日起,河北全省陆续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迅速行动,连续组织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夜查行动,紧盯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密昼查夜查频次,严厉打击超标排污、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截至3月12日,已夜查发现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52个,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问题25个,物料扬尘管控不到位问题84个,
施工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问题20个。

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为切实解决大气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推进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自3月4日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统筹省、市、县三级环境执法力量开展了2020-2021年秋冬季第五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截至3月12日,专项行动中省市县三级共检查企业(点位)8989个,发现各类涉气环境问题3417个,其中查封扣押2个、立案处罚287个、限期整改417个。

据介绍,此次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问题,全面加强对区域内钢铁、焦化、水泥、电力、铸造等主要排污大户、承担主要减排任务的行业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对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到位、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不到位、在线数据造假等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严查重处,对发现的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对于典型的环境违法问题公开曝光。

强化举措,坚决确保环境执法效能

为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形成严打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强化举措,全员一线开展执法工作,加强对在线监测数据的梳理分析,对于涉嫌重污染天气期间超标、超标总量排放以及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等问题线索,及时推送执法组进行现场核实,有效提升执法针对性和有效性,坚决确保执法成效。

下一步,全省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坚持日常检查与暗查、夜查相结合,聚焦排放大户,聚集应急减排措施不落实和其他突出违法问题,通过核查分析用电量信息、企业生产台账、在线监测数据等多种方式,坚持问题导向,深挖细查,对发现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依法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