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钳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 2016-08-04 15:56:16   工作方式: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1)进入工作岗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周围环境是否安全,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否存在缺陷;使用手锤、大锤、錾子、锉刀、手锤、刮刀等工具时,使用时,不要用力过猛,避免伤人,冲子、钎子、扁铲、锤头等工具的被打击面不准淬火,不准有裂纹、飞边和毛刺;禁止使用锋钢制作的钎子、扁铲;使用手电钻或其它电动工具时,应接有漏电保护器。

(3)进入煤气区域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并带CO报警仪,必要时佩带空气呼吸器;用吊篮载人处理高空煤气泄漏时,吊钩处必须挂安全带和安全绳或逃生软梯,以防止吊篮突然脱落或吊杆因意外无法回收而造成煤气中毒。

(4)严禁使用铸造及焊接吊索具,吊运物体前要认真检查吊具是否完整牢固,吊运路线下方是否有人或障碍物;起吊物体时,严禁将手放在吊钩或吊环位置,防止挤伤。

(5)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且高挂低用,严禁同吊物使用同一承重点,严禁使用能源介质管道、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或旋转、移动的机械设备作为安全带承重点;临时防护设施必须安全牢靠,使用工具、备件要放置平稳,防止坠落伤人;在冲渣热水池等危险边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6)使用大锤时戴好眼镜,严禁带手套;在大锤运动的前后、上下、左右,范围内严禁站人,对面不得站人;要防止錾削的切削飞出伤人,工作地周围应有安全网,现场作业时,对面不得站人。

(7)出铁或倒铁水时,铁沟附近10米以内不得检修作业,出铁时铁口正前方30度角内严禁作业。

(8)剔刮、钻孔、锉削、刮研、磨削和切割作业时,应戴护目镜,对面不准站人,固定操作地点,禁止用嘴吹切削,应用刷子扫除;使用手锤时锤面不准带油,使用大锤时不准戴手套操作。严禁用磨光片进行切割作业以及磨削小于45°夹角的缝隙。

(9)使用活扳手时应选择与螺母规格相适应的扳手,不准反向使用和加长手柄长度,不可随意加套筒;松动带压力的管道螺栓时,要注意错开泄漏位置,以防被高压水、热风、油品等伤害。

(10)用千斤顶支撑大工件时,工件与平台之间应放保险垫木;油压千斤顶不准倾斜使用,要垂直平稳的顶住物件;千斤顶应选择合适的压力杆,严禁使用撬棍、扳手等代替;千斤顶的顶升高度,不能超过其有效顶程。

(11)使用砂轮机,请按《砂轮机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12)油压千斤顶,不准倾斜使用,要平稳垂直顶住物件;使用压力机时,工件应与机架工作面保持垂直。

(13)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要戴绝缘手套,电动工具要有可靠的接地线。

(14)使用钻床,要按《钻床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15) 高空作业(2米以上)时,要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工具要装入工具袋。

(16)用油类清洗零件时,要严禁烟火,负责控制油温的人员不准离开。

(17) 检修易燃易爆的设备之前,要先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准进行工作。

(18) 进行检修或安装工作前,要先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执行挂牌制度,不准触摸未稳定的滑动或转动部位和将手伸入活动的螺丝孔内,要用索引绳上下递零件、工具,严禁随意抛扔。

(19)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未修好之前,严禁试车运行,机械设备的试车应有专人指挥。

(20)检修行车(吊葫芦)时,应设置道轨卡子和明显标志,不得跨越行车和在轨道上行走,拆除和更换的零部件,不准随便乱放,以免掉落伤人。

(21)吊运物体前,应检查吊具是否完整牢固,钢丝绳的夹角不得超过120°,吊起的物件下,不准有人,装车后必须加溜绳栓牢。

(22) 多人抬重物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